决定一个人做人处事成功与否?要件之一就是态度与观念要正确。态度、观念偏差,就会背道而驰,永远也达不到目标。
我们做人处事应有的态度,我提供四点建议:
一、法情重于人情:我们都有情感,所以叫有情众生。但是一个人如果四处留情,或是过分的感情用事并不是很好。因此,在感情的世界里要有理智,要用理智、用佛法来驾驭感情,也就是法情重于人情。
二、清淡重于攀缘:每个人都希望人家厚以待我,同样的,我也应该厚以待人。可是有时如果太浓、太热了反而不能长久,所以古人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尤其学佛的人,对感情更应该淡然处之,千万不要攀缘,不要到处拉关系、找人情。
三、化他重于被化:一般人总是希望被人关心、呵护,希望人家来度我、给我。“弘法为家务,利生是事业”,弘法利生既是我们的本分,是我们的事业,我们就应该积极的来化他,给他人利益,这就是菩萨化他重于被化的精神。
四、有道重于有财:有句话说:“万贯家财不如一技随身。”有的时候技能重于财富,如果我们不但有学问,更拥有慈悲、人格、道德,那就更远胜于财富了。我们要了解,财富、金钱有时用处不当,反而会招惹出麻烦,因此不如有道德反而能带给我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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