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委员读报告:宗教当发挥和谐社会润滑剂作用
“身心的、人与人的、人与社会的、人与自然的、群体与群体的和谐,让人类社会更加美好纯净,这正是宗教信仰所倡导的理念。”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说,宗教这一和谐社会的“润滑剂”,应当努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和谐也是各大宗教所追求的境界。
2010年3月5日、6日,政协宗教界别委员们认真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关于宗教的论述不多,简明扼要,但‘和谐’‘依法’掷地有声。”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秘书长刘元龙委员说,宗教的信仰价值和伦理道德价值都体现在对于人内心的平和与平衡的功能上,要发挥宗教信仰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实现宗教和谐。
“佛教是倡导和谐的宗教,具有丰富的和谐理念、深厚的和谐内涵。”学诚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这和佛教的和谐理念不谋而合。
“中央和政府对于2010年大形势的研判,使我们能更好地在大局中确定位置,带领我们的信众,更好地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服务社会,替政府分忧,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独特的力量。”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代总干事金蔚委员说。
中国道教协会在过去一年里,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促“和谐”的理念。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委员举例说,当台湾地区遭受罕见风灾水灾后,两岸共同举办祈福解厄追荐法会,内地道教界在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伸出援助之手,共为台湾灾区筹得捐款350多万元人民币。“宗教应该把促和谐的理念具体化到每一次行动中”。
“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藏区一方平安,是我们应尽职责。”全国政协常委、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德哇仓说,“从我们在基层了解的情况看,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正处在历史最好时期。”
德哇仓表示,宗教界委员一定要倍加珍惜当前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振奋精神,齐心协力,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凤翔寺阿訇马寿新表示,只有在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下,才会有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安乐,伊斯兰教才会进步与发展。
“作为宗教人士,增强信教群众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重要意义的理解,依法管理宗教,也我们工作的一部分。”马寿新说,引导信教群众从大局出发,妥善处理各种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矛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西宁市东关清真大寺教长马长庆说,信教群众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为增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宗教和睦作出更多贡献。”马长庆说。
“在宪法、法律的保护下,宗教界人士享受着全面、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进入和谐稳定的黄金时期。”江苏省天主教爱国会副主任陆新平委员说,而宗教“和谐”社会的独特优势,也一定会继续保持。(文:任沁沁、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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